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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通知公告2015-04-24 09:07:25来源:软件学院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单位:
        为推动实现 “追求卓越,自主发展”本科人才培养目标,支持2015年“挑战杯”竞赛,调动我校本科生的学习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增强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大创计划的实施原则是: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
        兴趣驱动——参加项目的学生需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发挥主动学习、主动探索、主动实践的积极性,在自身兴趣的驱动和导师的有力指导下完成创新训练项目。
        自主实践——参加项目的学生需自主设计方案、自主开展研究、自主管理项目。
        重在过程——参加项目的学生需注重项目的实施过程,着重强调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创新思维、创新实践、创新方法等方面的收获。
        二、项目类别
        大创计划项目包含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项目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社会调查、市场分析等方法手段设计一项具有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和市场前景的产品或服务,制定一份完整、具体、深入、可行的商业计划方案,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并在此基础上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计划报告;(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独立开展运营等实践活动。
        为支持今年全国“挑战杯”竞赛,特别增设“挑战杯”大创计划项目申报,委托校团委组织评选和申报。
        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将从校级项目中遴选产生。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学生基本要求
        1.申请者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所申请项目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2.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可自由申报。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主要为2013、2014级本科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者应主要为2013、2012级本科生。可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组队。
        3.申请人可参加一个类别单个项目的申报,不允许交叉申请,在研或已结题项目的学生原则上不可再次申报。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除外),人员应保持稳定,立项后按相关管理规定不再增加团队成员。
        (二)项目研究和训练内容基本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要求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2.创业训练项目:要求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选题科学合理,做到思路新颖,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商业前景;立论依据较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团队成员在企业模拟运行中有具体的角色和分工。
        3.创业实践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可依托创新训练或创业训练项目的研究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与相关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建立明确的运营实体(主要以注册公司形式),将研究成果予以进一步实施,使之服务于社会。
        (三)指导老师要求
        1.指导老师应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本次申请指导项目仅限一项,各项目指导老师不超过2人,如近两年指导项目结题验收不通过的教师本次不得担任指导老师。
        2.创业项目可邀请校外(企业)导师,须经项目管理单位审批,并在申报书中注明备案。
        (四)项目研究时间要求
        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不超过1.5年,创业实践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毕业前完成结题。原则上不允许提前结题,结题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5月份,建议各项目终止时间一般为5月份。
        四、申报程序
        学校依据各学院学生人数、国家级和省级示范中心数量、近三年开展大创计划建设成效等情况,确定各项目管理单位的申报名额(附件1)。其中,综合班学生归属托管学院申报,但不占托管学院申报名额。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一)学生申报:4月22日-5月6日。各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学生个人或团队填写申请材料,(1)填写项目申请书:《华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2)或《华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计划”创业项目申报书》(附件3)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4);(2)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附件5)。各项目的申请材料需合并装订成一本完整的申报材料册,一式提交两本。
        (二)项目管理单位评审和提交材料:5月7日-13日。
        1.各单位组织专家做好申报项目材料审查、答辩等评审工作,确定推荐申报的校级项目,并根据评审结果排序,填写《项目信息统计表》(附件6)。
        2.各单位提交单位《项目信息统计表》纸质版一式一份,连同各项目的申报材料册纸质版一式两份(均为原件),于5月14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石牌校区行政楼208室)。并将各项目的申报材料册和单位《项目信息统计表》的电子版文件汇总成一个文件夹,以“××单位2015年大创计划申报材料”命名,发送邮件至sjjxkscnu@126.com。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5216830。
        (三)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大创计划工作专家组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为保证全校推荐评审工作如期保质保量完成,申报材料需由各项目管理单位统一提交,不符要求或逾期提交,均不予受理。
        五、项目管理
        学校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实施进度、经费使用等开展过程检查与监督工作。
        项目立项后,学院及指导老师应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指南》(附件7)中的各类项目教师、学生工作指南与要求,督促项目组按计划开展研究。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弄虚作假、管理不善造成经费使用不当,无故放弃项目、国家财产损失等现象,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收回资助经费,给予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
        项目完成前,由项目管理单位和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答辩和验收。
                  
 
        
                                                                               华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5年4月22日
 
本通知附件不随文印发,请自行在教务处主页下载。
附件:1.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名额
2.华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
3.华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
4.华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
5.华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
6.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统计表
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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