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

关于2017年软件学院推免研究生资格的报名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通知公告2017-08-28 10:49:48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全体14级同学: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以及学校、学院推免研究生的工作安排,现将开展2018届推免研究生资格报名。请有意愿报名的同学仔细查看以下要求:

一、推免要求

1.同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  前三年学分平均绩点在3.0以上(含3.0);

2  成绩在本专业前50%

3  专业课程(含必修和选修)和公共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或重修记录;

4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不低于425分,或雅思不低于6.0 分,或托福不低于90 分;

5  在大学学习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按综合计分法确定推荐的优先度排名,分数统计方法为:

综合计分=学习成绩分75%+奖励分15%+学院面试考核分10%

其中,学习成绩分为以学分为权重的加权平均分;

奖励分包括:学术竞赛、发表论文、科研课题、科技发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大学英语六级、软考等。

二、计分办法

首先按学习成绩选出入围学生,再进行各项加分:总学分绩点折合的分数+奖励分值+学院面试考核分数,根据学校教务处分配的名额,按总分从高至低顺序择优推荐。各项分值如下:

 1.学习成绩计分以前三年所修读的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折算成百分制计算,具体折算办法如下:

     4.0—5     绩点为90—100

     3.0—3.9   绩点为80—89

     2.0—2.9   绩点为70—79

2.科技发明、科技竞赛、科研课题与学术活动计分。在同一竞赛项目同一批次竞赛获得多级别奖励,只按最高奖计分,不重复计分,以2人以上为小组参赛的项目,每人均可按获奖等级计分,具体计分如下:

1)参加国际学科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20分、15分、10分、5分;

2)参加全国学科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15分、12分、8分、5分;

3)参加省级学科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10分、8分、5分、3分;

4)参加校级学科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5分、3分、2分、1分;

5)发表论文、作品:在TAB类刊物(刊物分类以学校有关文件为准)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分别计20分、15分、10分,其他作者分别计8分、5分、2分。

6)参加科研课题研究:获国家级、省级、校级课题立项,课题负责人分别计15分、10分、5分,一般成员计8分、5分、2分。

7)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授权专利每个计10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每个计5分。如作者在2人以上,则按人数平均值计分。

3.大学英语通过6级考试者计4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以425分以上为通过)

4. 大学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高级资格者计4分,获中级资格者计2分。

5.有突出科研能力、特殊学术专长的同学可破格推荐,破格推荐的学生可不参加综合排名,但必须有三个以上本专业教授或者学院院长联名推荐信以及其科研能力、特殊学术专长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和教授(学院院长)推荐信要进行公示。破格推荐学生不超过学院推荐名额的10%

三、时间安排

2017720- 912日:准备个人材料。所有证明材料上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材料现场审核,审核完毕后原件予以退还。个人学习成绩不需上交,由学院教务老师直接从系统导出。

201791312:00前:将个人资料递交至学院综合事务办公室(软件学院楼404办公室)郑钰洁老师处。

201791315:30前:进行综合计分。

2017914日:根据学校安排和学院实际情况,安排面试并确定推荐的优先度排名,并将结果予以进行公示。

请各位有意愿报名的同学,务必提前准备材料,于规定期限内完成上述工作,逾期不候。

 

  华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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