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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通知公告2018-09-25 11:12:59来源:软件学院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文件精神,按照我校接受推免生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存高远,报效祖国,愿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阳光乐观,积极进取,具有克服困难的韧性,对于软件工程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立志攀登科学技术研究与应用的高峰。

3.能够获得在读本科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序号

专业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生人数

合计

统考生人数

推免生人数

1

专业型

085212

软件工程

17

12

5

软件学院招收的全部硕士研究生,将在华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南海软件科技园,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进行培养。

学制:三年。

三、申请和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学生填报专业志愿。9月28日起可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专业志愿。9月28日之前,请使用“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中的推免生预报名系统(http://yzsys.scnu.edu.cn/)进行意向填报,但最终信息以国家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虽然我院本科生已经于2013年整体迁入南海校区培养,但是,2019年我院是第一次整体将研究生全部放在南海校区培养,因此,在我校的“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中暂时没有软件学院的推免生信息,请选择计算机学院填报,并在“备注信息”栏中注明:“我希望推免到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

正式报名系统中会有我院“软件工程”专业接受推免生的信息。

2.学院发出复试通知。我院审核完材料后,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学生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学生回复。申请学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学生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养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1)报到和资格审查:9月27日(星期四)10:00—12:00(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软件学院三楼303室)。报到前一天,将在广州石牌校区安排考生集中点,由我院统一安排交通车接送,对于有需要的考生可选此交通方式,并提前与学院进行联系确认,具体乘车地点联系时确定;

(2)专业面试:9月27日(星期四)14:00开始(软件学院408会议室);

(3)体检:9月28日(星期五)8:30—11:00。

体检也可以按以下方式进行,提供近三个月的体检表或我校医院体检回执。体检表可在我校招生考试处网站(http://yz.scnu.edu.cn/a/20101013/72.html)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在三甲及以上医院或我校医院(石牌校区内)体检(由我院统一安排交通车接送),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申请学生需向我院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同时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专利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需验原件。

(4)近三个月的体检表或我校医院体检回执。

5.初定拟接收学生名单。我院初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学生须按要求及时在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同时,我院将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招生考试处或我院网页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将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6. 我院在10月20日前将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7.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四、全日制奖励资助政策

我院研究生奖学金由学校奖励金部分和学院奖励金共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一)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及标准如下,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三部分组成。

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资助奖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助教助管助研(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和特殊困难补助;

研究生荣誉称号包括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等各类先进个人称号。

1.研究生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学研究成果显著,参与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脱产培养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资金均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文件为准。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支持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在校全日制脱产培养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分为新生学业奖学金和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类别

等级

奖励标准

比例

新生学业奖学金

一等

10000

推免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和“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总成绩排名前5%的新生

二等

6000

其余硕士新生

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一等

10000

20%

二等

8000

30%

三等

6000

50%

(3)社会资助奖学金

社会资助奖学金是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为支持我校研究生教育,激励我校研究生奋发学习而出资设立的奖项。如:吴小兰慈善助学金、时代地产奖学金等,按照捐助方意愿设立奖项。

2.研究生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有固定收入者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2)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管、助研”工作,学校按全日制非定向生人数的15%设置“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8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由学校专项经费支付;助研岗位由导师或科研课题项目组根据科研工作需要来设置,助研津贴从导师或科研课题组项目经费中支出。

(3)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按照学校的国家助学金贷款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4)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用于补助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家庭重大变故或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由研究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经研究生院审批后,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补助。

3.研究生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包括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文体活动先进个人、研究生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研究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等。

(二)我院的奖励资助主要是“优源”新生奖学金,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类别

等级

奖励标准

比例

“优源”新生奖学金

特等

50000

“985”和“211”高校推免生

一等

40000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985”和“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等

30000

非“985”和“211”高校推免生

三等

10000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非“985”和“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总成绩排名本学院录取计划总数的前30%。

 

五、学宿费

1.我院软件工程专业学费如下:

类型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全日制)(元/·学年)

专业型

软件工程

3

16000

2.住宿费:视不同住宿条件,500—1600元/生·学年。

六、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19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 (0757)86687 880

电子邮箱:rjxy2013@qq.com

rjxy2013@163.com

     

招生网址:http://ss.scnu.edu.cn/

       http://zkc.scnu.edu.cn

招生监督办公室电话:(020)85211016

传    真:(020)85211015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