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联合培养计划招生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研究生招生2020-05-09 15:34:16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2020年我院新增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联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联培计划)招生指标12名,为高效顺利完成复试录取工作,现就该项目的相关事项及招生工作安排公告如下,供广大考生参考。
一、联培计划简介
该项目培养方式为:第一年在华南师范大学校内学习,从第二年开始派驻到联培单位合作培养1年或以上,派驻期限结束后回华南师范大学完成后续论文及答辩等毕业工作,具体相关政策以及介绍请查阅《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运行管理方案(试行)》(粤教研 [2017]4号)(附件1)、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中心(http://fsjd.fosu.edu.cn/index)中的信息。录取到该培养计划的学生,在读期间的课程、毕业证、学位证等与我校全日制学生完全一致。
2020年与我院合作开展联合培养的单位(以下简称:联培单位),其招生计划指标分布如下:
联培单位 | 招生人数 |
佛山智能装备技术研究院 | 1 |
广东奥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1 |
佛山欧神诺云商科技有限公司 | 1 |
广东顺德创新设计研究院 | 2 |
佛山市国方识别科技有限公司 | 3 |
广东浩迪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4 |
关于《软件学院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联合培养单位简介》,请见我院网站(http://ss.scnu.edu.cn/a/20200509/2395.html)信息发布。
二、联培计划招生工作安排
1. 报名资格
考生需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电子信息专业(全日制),且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入围复试的考生可自愿选择报名该计划。如第一轮复试未招满,我院将安排补录,请考生参照 “4.补录”报名。
2. 报名流程
入围我院复试的考生可以下载《软件学院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联合培养计划考生报名表暨承诺书》(附件2),填报后,打印、签名、拍照或扫描,同时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者扫描件,与考生需提交的验证材料一起以邮件方式发送电子版到邮箱:028yz01@scnu.edu.cn进行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联培计划招生。
3. 录取流程
考生需复试及格,方才有可能录取,并进入下面录取流程:
(1)拟录取为联培计划的考生,在企业评委打分成绩在60分以上(含),将依据考生所填写《报名表暨承诺书》中的志愿,根据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录取为相应联培单位的联培生,额满即止。
(2)复试及格但未被联培计划录取的考生,其复试分数按录取规则进入3年校内培养硕士研究生(简称校培生)的录取排名。
(3)已经填写《报名表暨承诺书》的考生,不得违约,不能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申请调剂。考生如果违约,视为失信,因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全部由考生个人承担。
4. 补录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后,如联培计划名额未招满,我院将在后续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系统进行补录工作,相关信息及复试通知通过学院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留意。
附件1: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运行管理方案(试行)(粤教研 [2017]4号).pdf
附件2:软件学院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联合培养计划考生报名表暨承诺书.docx
软件学院
2020 年5 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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