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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联合培养计划招生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研究生招生2020-05-09 15:34:16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2020年我院新增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联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联培计划)招生指标12名,为高效顺利完成复试录取工作,现就该项目的相关事项及招生工作安排公告如下,供广大考生参考。

一、联培计划简介

该项目培养方式为:第一年在华南师范大学校内学习,从第二年开始派驻到联培单位合作培养1年或以上,派驻期限结束后回华南师范大学完成后续论文及答辩等毕业工作,具体相关政策以及介绍请查阅《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运行管理方案(试行)》(粤教研 [2017]4号)(附件1)、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中心(http://fsjd.fosu.edu.cn/index)中的信息。录取到该培养计划的学生,在读期间的课程、毕业证、学位证等与我校全日制学生完全一致。

2020年与我院合作开展联合培养的单位(以下简称:联培单位),其招生计划指标分布如下:

联培单位

招生人数

佛山智能装备技术研究院

1

广东奥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

佛山欧神诺云商科技有限公司

1

广东顺德创新设计研究院

2

佛山市国方识别科技有限公司

3

广东浩迪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4

 

关于《软件学院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联合培养单位简介》,请见我院网站(http://ss.scnu.edu.cn/a/20200509/2395.html)信息发布。

二、联培计划招生工作安排

1. 报名资格

考生需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电子信息专业(全日制),且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入围复试的考生可自愿选择报名该计划。如第一轮复试未招满,我院将安排补录,请考生参照 “4.补录报名。

2. 报名流程

入围我院复试的考生可以下载《软件学院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联合培养计划考生报名表暨承诺书》(附件2),填报后,打印、签名、拍照或扫描,同时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者扫描件,与考生需提交的验证材料一起以邮件方式发送电子版到邮箱:028yz01@scnu.edu.cn进行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联培计划招生。

3. 录取流程

考生需复试及格,方才有可能录取,并进入下面录取流程:

1)拟录取为联培计划的考生,在企业评委打分成绩在60分以上(含),将依据考生所填写《报名表暨承诺书》中的志愿,根据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录取为相应联培单位的联培生,额满即止。

2)复试及格但未被联培计划录取的考生,其复试分数按录取规则进入3年校内培养硕士研究生(简称校培生)的录取排名。

3)已经填写《报名表暨承诺书》的考生,不得违约,不能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申请调剂。考生如果违约,视为失信,因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全部由考生个人承担。

4. 补录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后,如联培计划名额未招满,我院将在后续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系统进行补录工作,相关信息及复试通知通过学院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留意。

 

附件1: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运行管理方案(试行)(粤教研 [2017]4号).pdf

附件2:软件学院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联合培养计划考生报名表暨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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