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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研究生招生2022-09-21 11:43:31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告。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接收专业、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收推免生人数

备注

085405

软件工程

8


085410

人工智能

4


软件学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将在华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南海软件科技园,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进行培养。

学制:三年。

三、报名申请程序

1.申请学生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于9月28日左右在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9月28日之前,请使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http://yzsys.scnu.edu.cn/)进行意向填报,但最终信息以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我院通过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学生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学生回复。申请学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四、复试

1.复试形式:采用线上复试的形式。

线上复试平台:腾讯会议

2.复试内容:括外语水平测试、软件工程及计算机专业素养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复试程序:考生收到复试通知→按要求提交复试有关材料→参加复试→确定拟接收名单。

① 资格审查和复试平台测试:考生将审核材料电子版(所有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压缩成ZIP格式文件上传至预报名系统 ,并参加复试平台测试,具体测试信息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及复试平台测试时间:

9月21日(星期15:00前(第一批资格审查),15:00—17:00(复试平台测试)

9月26日(星期10:00前(第二批资格审查,视报名情况安排)15:00—17:00(复试平台测试)

② 专业面试:

9月22日(星期14:10(第一批)

9月27日(星期14:10(第二批,视报名情况安排

4.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同时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需验原件。

4)近三个月的体检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提交)。

可在招生考试处网站(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五、初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1.我院初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学生须按要求及时在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

2.我院将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招生考试处或我院网站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将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3.我院将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4.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国家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六、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每年8000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二等奖每年5000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三等奖每年1000元/生,获奖比例20%。

3.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4.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5.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助管800元/月,助教600元/月,兼辅1000元/月。

6.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8.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研究生院网站,其它二级招生单位设立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阅。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学宿费

1.我院软件工程专业学费如下:

类型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全日制)(元/生·学年)

专业型

软件工程

3年

16000

2.住宿费:视不同住宿条件,500—1600元/生·学年。

、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23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 (0757)86687 735

学院网址:http://ss.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

20229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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