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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通知公告2016-03-21 15:52:47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

2016年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执行依据

《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华师〔2015〕40号)。

二、操作流程

(一)各学院在3月21日前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并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

1、各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转专业相关工作。

2、各学院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并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设置后报送教务处。

(二)教务处审核、公布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三)3月28日至4月11日,学生上网填报并打印转专业申请表(附本人成绩单),交申请转入学院,由转入学院审核。

转入学院接受学生的转专业咨询,并收取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资料。

(四)4月22日前,学院按转专业工作方案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

1、各学院审核申请转入学生的资料并公布申请转入学生名单,通知学生考核时间、地点;

2、各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意见,将考核情况汇总表交教务处;

3、各学院对转专业情况进行总结,将第二轮转专业工作安排表上报教务处。

(五)教务处审核并公示拟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同时公布第二轮转专业工作安排。

(六)5月9日至5月13日,尚有接收名额的学院接受学生第二轮报名。

(七)5月23日前,学院按转专业工作方案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

1、各学院审核申请转入学生的资料并公布申请转入学生名单,通知学生考核时间、地点;

2、各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意见,将考核情况汇总表交教务处;

(八)教务处审核并公示第二批拟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九)6月17日前,教务处正式发文公布本年度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十)转专业学生本学期继续在原专业修读并参加所有已选课程的考核。

(十一)2016-2017(1)学期初,获准转专业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学院指导学生选课,并对学生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进行认定,填写《课程认定及补修计划表》。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2015年度转专业工作的实施情况,2016年度转专业工作安排主要进行了以下调整,请各学院特别注意:

1.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附成绩单)将由学生本人直接交申请转入学院审核,请各学院务必在转专业工作方案中明确联系人、报名地点等信息,为学生提供清晰的指引。

2、各学院在制定工作方案时必须增加公布申请转入学生名单的环节,即在进行考核之前以恰当的方式公布申请转入学生的名单,同时通知学生参加考核的时间、地点。

3、为更好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在第一轮考核结束后尚有空余名额的专业,将接受学生进行第二轮报名,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各学院务必对申请转专业学生提供指导和帮助。各学院应帮助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转专业意向,帮助学生调整转专业过程中的心态,以积极的态度来面对转专业。

四、联系方式

郭老师(石牌校区行政楼206)

   电话:85211092;邮箱:jiamo0928@163.com

 

                                    

华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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