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

转发教务处关于举办2016年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系列竞赛活动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通知公告2016-03-23 09:06:52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

“‘为了明天’师范生课堂教学优秀奖评奖活动”、“师范生多媒体课件制作大赛”、“大学生基本教学技能竞赛”等三项竞赛已成为我校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培养的重要途径,并在促进师范生自主训练和技能提升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探索以赛促练,赛练结合的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训练模式,提升培养质量,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基础教育骨干专家型教师,彰显教师教育特色,现将2016年相关竞赛活动安排如下:

一、第20届“为了明天”师范生课堂教学优秀奖评奖活动

 (一)参赛对象

主要为2013级师范本科生。其他年级师范生及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非师范生也可报名参赛。

(二)竞赛组织及要求

竞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初赛由学院组织。复赛、决赛由教务处组织,校学生会协办。

1、初赛

各学院须在4月26日前完成初赛,并将复赛名单报学校学生会学习部。初赛可增加教案评审环节,以便全面检验与提高学生的素质。为与国家级、省级相关师范技能竞赛进行衔接,全面检验和提高参赛选手的综合能力,学院初赛时模拟学生原则上由各学院竞赛组织方提供,参赛选手不自带模拟学生。进入复赛选手的教案电子版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于4月28日前交校学生会,后交由各评委提前了解选手情况。

2、复赛

(1)分组

复赛分文科组和理科组。

文科组:文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心理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国际商学院、城市文化学院。

理科组: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学院、体育科学学院、信息光电子科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地理科学学院、软件学院、南海学院、职业教育学院。

(2)复赛名额分配

2013级师范生总人数在50人以内的(含50人),复赛名额不超过2个;50—100人以内的(含100人),不超过3个;100—150人以内的(含150人),不超过4个;150—200人以内的(含200人),不超过5人,200—250人以内的(含250人),不超过6个;250人以上的,不超过7个;无师范生的学院如果参赛,复赛名额为1个。

(3)复赛时间

 拟在5月7、8日两天进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4)复赛内容及要求

复赛设模拟授课、回答评委提问两个环节,时间分别为15分钟和3分钟。授课内容由参赛选手自定,但须是本专业的内容。 

(5)评分要求及使用

复赛评议小组成员根据“模拟课堂教学评分表” (见附件)进行评分。统计人员根据评委的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按教师评委总分占80%、学生评委总分占20%计算出参赛选手的最终成绩。

文科组、理科组复赛成绩各前15名者进入决赛,角逐一、二、三等奖,第16-30名评定为优胜奖。

3、决赛

(1)分组

决赛分组与复赛相同。

(2)决赛时间

拟在5月21日、22日两天举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决赛选手教案电子版于5月13日前提交)。

(3)决赛内容及要求

决赛分说课、模拟课堂教学和即席讲演三个环节,前两个环节合并进行,结束后,再进行后一环节。说课和模拟课堂教学比赛的时间分别为5分钟和15分钟即席讲演时间为3分钟。每位选手有3分钟时间准备。讲演题目由抽签决定,内容主要有关新课程、新理念、新方法。

为与国家级、省级相关师范技能竞赛相衔接,全面检验和提高参赛选手的综合能力,复赛、决赛模拟学生均由学校提供。

(4)评分要求

决赛总分150分,其中模拟课堂教学120分(说课20分、模拟授课100分),即席讲演30分。

评奖委员会各委员根据“模拟课堂教学评分表”(含说课和模拟授课)及“即席讲演评分表”(见附件)进行评分。统计人员根据评委的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分别计算各环节的总分,相加后得出参赛选手的最终成绩。

(5)确定获奖人选

评委会主席根据参赛选手的最终成绩按照由高至低确定一、二、三等奖人选。

(三)竞赛评奖

1、奖项设置

文、理科组各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优胜奖15名以内。

2、评奖委员会

(1)复赛成立文科评议小组与理科评议小组。成员由教师评委、学生评委组成,每组由教务处指定其中1人担任负责人。

(2)决赛成立评奖委员会。评委会主席由教务处处长担任,委员由校内教师评委、校外中学教师评委组成。

二、第15届师范生多媒体课件制作大赛

(一)参赛对象

主要为2013级师范本科生。其他年级师范生及非师范生也可报名参赛。

(二)决赛名额分配

与“为了明天”师范生课堂教学优秀奖评奖活动复赛名额分配相同。承办学院可以额外增加一个比赛名额。

(三)竞赛组织及要求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学院组织,决赛由教务处主办,委托相关学院及校学生会承办。

1、初赛

各参赛学院在4月26日前完成初赛,并将决赛选手的名单及作品报学校学生会学习部。

2、决赛

(1)分组及决赛时间

决赛分文科组和理科组(与“为了明天”竞赛相同)。拟在5月14日、15日两天举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决赛内容及要求

决赛由评委赛前预评和选手现场表现两部分组成。选手现场表现包括演示与讲解作品、回答评委提问两个环节,时间各为5分钟和8分钟。

(3)评分要求

决赛总成绩由赛前预评和选手现场表现成绩合成,其中预评成绩占20%,选手现场表现成绩占80%。

教师评委在决赛前1-2周先对各作品进行预评,按“多媒体课件制作比赛作品预评评分表”(见附件)进行评分。

各评委按“多媒体课件制作比赛评分表”对各参赛选手在作品演示与讲解及回答评委环节进行评分。统计人员根据评委的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参赛选手的总分,并按教师评委总分占65%,学生评委总分占15%,作品预评总分占20%的比例得出各参赛选手的最终总评成绩。

(4)确定获奖人选

评委会主席根据参赛选手的总评成绩按照由高至低确定一、二、三等奖以及优胜奖的人选。

(四)比赛评奖

1、奖项设置

文科组、理科组各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

2.评审委员会

决赛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委会主席由教务处处长担任,委员由校内教师评委、学生评委、校外中学教师评委组成。

三、第9届大学生基本教学技能竞赛

(一)参赛对象

所有年级所有专业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6年4月1日至4月30日。

2、报名地点

石牌校区微格室:教师发展中心三楼(地理科学学院对面,原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实训中心);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5215739(办);15626421708。

大学城校区微格室:教学楼6栋306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3763347557。

3、报名要求

参赛选手报名的同时把参赛作品提交给微格室管理人员。

(三)竞赛组织及要求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1、初赛

(1)初赛时间及组织

初赛拟定于5月份举行,由教师发展中心对报名作品分类整理后交由各学院评议小组评审。

(2)初赛要求

每位参赛选手自带录像设备及5名左右模拟学生到教师发展中心微格室进行讲课录像,讲课时间5~10分钟。每位参赛者在讲解技能、提问技能、导入技能、演示技能、板书技能、强化技能和试误技能等七个竞赛项目选一项参赛。

2、决赛

(1)决赛时间及组织

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决赛要求

进入决赛的选手,可用原初赛录像参赛,也可按规定时间到教师发展中心微格室重新录像,同时可以更换比赛项目及内容,时间为5-10分钟。

(3)评分要求

教务处组织评审委员会委员对决赛录像进行集中评审。评委根据“基本教学技能竞赛评分表”(见附件)进行评分。统计人员根据评委的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出各参赛选手的最终成绩。

(4)确定获奖人选

评委会主席根据参赛选手的最终成绩按照由高至低确定一、二、三等奖人选。

(四)比赛设奖

1.奖项设置

待报名结束后,根据参赛人数确定一、二、三等奖的具体获奖名额。

2.评审委员会

(1)初赛以学院为单位分别成立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组长由各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组员由各学院专业教师组成,负责对本学院学生初赛录像的评审。

(2)决赛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委会主席由教务处处长担任,委员由校内教师评委组成。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三项竞赛的校内教师评委及学生评委均由各学院负责推荐,教务处审核同意后于赛前公布。各学院所推荐的三项竞赛评委尽量避免重复。校外中学教师评委由教务处负责聘请。

(二)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初赛,并在校学生会的统一组织下,安排一定比例的学生观摩 “‘为了明天’师范生课堂教学优秀奖评奖活动”及“师范生多媒体课件制作大赛”两项赛事的决赛。被安排参加观摩的学生可视作参加教育见习活动一次。每位学生在学期间只能有一次观摩记录,由各学院负责审核盖章。

(三)学生评委由参加过学校组织的教育实习且被评为优秀实习生、或曾在该项赛事中获奖的在校大四学生(或研究生)担任。

(四)三项竞赛的评委名单于4月10日前交教务处教师教育科(石牌校区办公楼313室)。

 

 

附件:评分表.doc

1.“为了明天”师范生课堂教学优秀奖评奖活动课堂教学评分表  2.“为了明天”师范生课堂教学优秀奖评奖活动即席讲演评分表

3.师范生多媒体课件制作大赛课件作品要求

4.师范生多媒体课件制作比赛预评评分表

5.师范生多媒体课件制作比赛评决赛分表

6.大学生基本教学技能竞赛项目说明

7.大学生基本教学技能竞赛评分表

附件评分表仅供参考,最终版本以实际比赛时为准。

 

 

                          华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