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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2021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华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通知公告2021-06-21 18:58: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为激励先进,促进研究生一心向学、勤奋创新、追求卓越,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遵循《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师〔2020〕103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主要内容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支持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在校全日制脱产培养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分为新生学业奖学金和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一)奖学金设置比例、评定等级

类别

等级

奖励标准(年)

比例

硕士研究生

一等

0.8 万元

40%

二等

0.5 万元

40%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原则上按照各学院当年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二、评选时间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每年评选一次,新生参评成果计算时间从大学入学时起,截至本年8月31日;二、三年级每次参评成果计算时间区间为上一学年度(即上年 9 月 1 日至本年 8 月 31 日, 如果时间跟学校通知有冲突,则以当年学校相关通知要求为准)。毕业班学生的参评成果统计时间可延至当年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三、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同学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 志愿服务时长要达到学院要求。

(二)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不予申请

1. 在学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者;

2. 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

3. 年度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4. 存在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5. 考试作弊者;

6. 参评学年学籍状况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7. 欠缴学费、住宿费者。

四、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

(一) 新生学业奖学金

1.名额分配方法

(1)硕士新生中推免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第一学年优先获评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比例不超过40%);如果符合条件的学生比例超过40%,硕士新生中推免生优先获评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则按照入学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评定等级。

“双一流”建设高校生源的硕士研究生必须是全日制本科毕业,已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其余硕士新生在设置比例范围内,根据入学总成绩及入学前各类成果,按综合计分法的计分结果来评定等级。

2.计分方法(含计算公式)

按综合计分法,确定奖学金的优先度排名,分数计算方法为:

 

个人综合计分 = [ 入学总成绩 * 80% +(Σ入学前各类成果加分/全年级学生中本项最高分)* 20% ] * 100%

比如:学生甲入学前总成绩是100分,个人入学前各类成果加分总和为600分(加分最高分),那么该生个人综合计分

=100 * 80% + 600/600 * 20% * 100% =100分;

学生乙入学前总成绩是80分,个人入学前各类成果加分总和为300分,那么该生个人综合计分

=80 * 0.8 + 300/600 * 20% * 100% = 74分。

3.奖励加分细则

入学前各类成果必须是公开发表或者批准的学术成果以及省级以上专业比赛成果,奖励加分分为四类:论文作品类、课题类、专业竞赛类、发明专利类。

学术成果各单项分数可累计,不设上限。各项成果均指当年学校规定的评选日期前已经获得的,并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查验核对后退还)和复印件,每项学术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1)论文作品类加分细则

学术论文公开发表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增刊除外),按照不同的期刊等级类别(见附件1)计算分数。对于只有一位学生作者,且该生为本论文研究、撰写与发表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则该生获得该论文奖励的100%加分。若作者(除本校教师以外)在2人及以上,则第一学生作者获得该项总加分的70%,剩下学生作者平均分配其余30%的加分。每篇奖励加分奖励,最多只能是前4位学生作者,其他学生作者(如第5位及之后的学生作者)不计再加分;若学术论文已录用但未正式发表,所有作者(最多4位学生作者)只计算所得分数的50%。

(2)课题类加分细则

获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立项,项目负责人分别计32分、24分,一般成员计16分、12分;下列情况,增加计分。

①若项目获批为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和排名前4位的一般成员,所计得分为200%;

②若项目结题评价为优秀,项目负责人所计得分增加6分,一般成员所计得分增加3分;

③若项目已立项但未结题,所有成员只计所得分数的60%。

若项目中止,则该项目所有成员不计分;若项目自立项到结题以后的一年时间之内,均没有学术论文录用、或没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获授权、或没有专利受理,则该项目所有成员均不计分。

(3)竞赛类加分细则

在同一竞赛项目同一批次竞赛获得多级别奖励,只按最高奖计分,不重复计分;对于团体赛项目,每人均可按获奖等级计分;以2人以上为小组参赛的非团体赛项目,只有前4位成员可按获奖等级计分,其余成员不计分;具体计分规则 如下:

①参加全国学科专业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40分、32分、24分、18分;纳入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的竞赛项目,认定为国家级学科竞赛;非榜单中的赛事等级,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专业指导组根据赛事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认定。具体榜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3月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网址如下:

https://www.cahe.edu.cn/site/content/14038.html

②参加省级学科专业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24分、18分、12分、8分;

③参与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域赛和中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CCPC)分站赛的同学,获得金奖者加100分,获得银奖者加64分,获得铜奖者加36分;

④在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奖的同学,按以下标准加分:

Outstanding Winner

Finalist

Meritorious Winner

Honorable Mention

Successful Participant

64

36

18

10

4

⑤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和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的各级比赛获奖者,按上述第①、②条中的等级计分200%。

(4)专利类加分细则

以研究生本人毕业高校为独立申请人或者第一申请人,指导教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或学生为第一发明人、指导教师为第二发明人),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计96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计48分;外观设计专利,每项计24分。

如果专利已经申请(有受理通知书),并进入实审且公开阶段,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中国知网”中可以查询到,但是,尚未授权的,则计所得分数的50%。如果发明人(除本校教师以外)在2人及以上,则所有发明人平均分配奖励加分。

(二)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第二学年、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实施动态管理,实行综合计分法进行评选,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1、评分权重

二年级硕士生按照学风道德表现(10%)、课业成绩(35%)、学术科研与专业实践成果(30%)、社会实践与服务社会(15%)、科研团队及导师评价(10%)五部分按权重计算总分。

三年级硕士生按照学风道德表现(10%)、课业成绩(20%)、学术科研与专业实践成果(45%)、社会实践与服务社 会(15%)、科研团队及导师评价(10%)五部分按权重计算总分。

二年级、三年级硕士在所参评学年有以下科研业绩之一者,可优先直接认定为一等学业奖学金:

⑴ 以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或者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信作者,至少发表 1 篇中科院二区(含)及以上的论文;或者符合上述署名要求,至少发表 2 篇 T 类论文。

⑵ 以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开发出创新的软硬件作品, 获学校“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者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或者是获得“挑战杯” 或者“互联网+”省级以上的奖励,且按上述⑴的要求署名、至少发表 1 篇 T 类论文。

⑶ 以项目负责人成功申报省部级(或以上)项目,且按上述⑴的要求署名至少发表 1 篇 T 类论文。

2、评分细则

以下各评审项得分,按照专业、年级对各项成绩进行分别排名,在排名的基础上进行分数折合,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个人单项得分=100×Σ个人本项各款加分÷本项本专业最高分;

个人总分=100×Σ个人单项得分×该单项权重。

各单项分数可累计,不设上限。各项成果均指当年学校 规定的评选日期前已经获得的,并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每项学术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各项计分规则如下:

(1) 学风道德表现

自觉遵守学术道德,恪守诚实客观原则,尊重知识产权, 不抄袭他人成果,不一稿多投,尊重研究的科学性与准确性。遵守考场纪律,不违规作弊。该项由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另行发文成立)对学生的学风道德综合表现进行评分。

(2) 课业成绩

课业成绩按照各科(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方向必修课、专业选修课、软件工程实践、人文素养、创新创业活动、必修环节)总计的平均成绩排名,计算平均成绩的课程必须包括研究生修读的所有课程,由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不同专业对学生课业成绩进行排名。成绩计算公式为(Σ每门课程成绩×对应学分)/总学分。

(每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的总和/总学分,例如:A课程成绩为 85,学分为 3,B课程成绩为 95,学分为 2,那么计算公式为(85*3+95*2)/(3+2)=89)。

说明:二年级研究生的课业成绩按照一年级时选修的所有课程成绩来计算,三年级研究生的课业成绩按照一、二年级选修的所有课程成绩来计算。若有成绩记为优、良、中、及格的课程,则分别折合的成绩为 95、85、75、65分。

(3) 学术科研与专业实践成果

① 论文作品类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增刊除外),以“华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为第一单位,以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或学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信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按照不同的等级(见附件1)计算分数。对于只有一位学生作者,且该生为本论文研究、撰写与发表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则该生获得该论文奖励的100%加分。若作者(除本校教师以外)在2人及以上,则第一学生作者获得该项总加分的70%,剩下学生作者平均分配其余30%的加分。每篇奖励加分奖励,最多只能是前4位学生作者,其他学生作者(如第5位及之后的学生作者)不计再加分;若学术论文已录用但尚未正式发表,则所有作者(最多4位学生作者)所计得分90%。

② 课题类加分细则

研究生主持申报的纵向科研项目,以及参加导师的纵向科研项目,均按以下规则进行计分。

获国家级、省级、市厅级、校级、院级科研项目立项,项目负责人分别计40分、32分、24分、16分、8分,一般成员计24分、16分、12分、8分、4分。增加或减少计分的规则如下:

i) 若项目获批为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和排名前4位的一般成员所计得分200%;

ii) 若项目结题评价为优秀,项目负责人增加计6分,一般成员增加计3分;

iii) 若项目已立项但未结题,所有成员的所计得分60%;

iv) 若项目中止,则该项目所有成员不计分;

v) 若项目自立项到结题以后的一年时间之内,均没有学术论文录用、或没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或没有发明专利受理,则该项目所有成员均不计分。

研究生参加导师的横向科研项目,按以下规则进行计分。

横向课题分为:1-30万元、30-60万元、60-100万元、100-200万元、200万元及以上的,对应纵向项目的院级、校级、市厅级、省级、国家级科研项目来进行计分。

各类项目,学生获得计分的人数上限为4人。

③ 竞赛类加分细则

在同一竞赛项目同一批次竞赛获得多级别奖励,只按最高奖计分,不重复计分;对于团体赛项目,每人均可按获奖等级计分;以2人以上为小组参赛的非团体赛项目,只有前4位成员可按获奖等级计分,其余成员不计分;具体计分如下:

a.参加全国学科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40分、32分、24分、18分;纳入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的竞赛项目,则认定为国家级学科竞赛;非榜单中的赛事等级,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专业指导组根据赛事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认定。具体榜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3月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网址如下:

https://www.cahe.edu.cn/site/content/14038.html

b.参加省级学科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24分、18分、12分、8分;

c.参加市级学科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12分、8分、6分、4分;

d.参加校级学科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6分、4分、3分、2分;

e.参与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域赛和中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CCPC)分站赛的同学,获得金奖者加100分,获得银奖者加64分,获得铜奖者加36分;

f.在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奖的同学,按以下标准加分:

Outstanding Winner

Finalist

Meritorious Winner

Honorable Mention

Successful Participant

64

36

18

10

4

g.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各级比赛获奖者,按上述等级计分200%。

④ 专利类加分细则

以“华南师范大学”为独立申请人或者第一申请人,以指导教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或学生为第一发明人、指导教师为第二发明人),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计96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计48分;外观设计专利,每项计24分。如果专利已经申请(有受理通知书),并进入实审且处于公开阶段,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中国知网”中可以查询到,但是,尚未授权,则所计得分50%。如果发明人(除本校教师以外)在2人及以上,则所有发明人平均分配奖励加分。

⑤ 其他类加分细则

研究生期间通过英语六级考试的加 10 分,雅思考试达到雅思总分6.5及以上(听说读写:6.0及以上)的则加15分,英语六级和雅思考试只计算一次,以个人成绩最好的一次计算。

研究生期间通过软件设计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系统分析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水平)考试的中级资格的加10分,高级资格的加 20 分。每个证书按照当年取得的年份计算,同一项的证书按照取得年份参与当年的评优,不可重复使用。

(4) 社会实践与服务社会

① 研究生在校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具体加分如下:


主席/党支部副书记

副主席/党支部委员

部长/团支书(班长)

干事/班委/党校助班

校级

60 分

50 分

40 分

30 分

院级

50 分

40 分

30 分

20 分

注:同时兼任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职务的,取其最高分一种计分,不能重复计分。

②积极参与组织学院或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和社会实践(非学术科研类)项目,由学院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评定后,按照下面的标准给予加分(在同一竞赛项目同一批次竞赛获得多级别奖励,只按最高奖计分,不重复计分):

a.在党团学等学生系统中被评为优秀研究生干部及各类先进个人,省级以上加 60 分,校级的加 30 分,院级的加15 分,优秀党员及优秀标兵另加 10 分;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

b.获得名次的运动员,校级第一名加 20 分,第二、第三名加 15 分,第四名以后(含第四名)加 10 分;国家级获奖者按校级的 2 倍计分;破记录者另加 10 分;院级第一名加 10分,第二、第三名加 7 分,第四名以后(含第四名)加 5 分;省级获奖者按院级的 2 倍计分;破记录者另加 5 分。

c.在各类非学术类竞赛(含勷勤论坛、研究生校园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中的演讲、征文、辩论赛等)中获得名次者,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加 15 分、12 分、10 分、8 分;国家级的获奖,按校级的 2 倍计分(4人及以上获团体奖,个人按 50%加分);院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加 10 分、8 分、6 分、4 分;省级的获奖按校级的 2 倍计分(4人及以上获团体奖,个人按 50%加分);对于获奖结果不区分名次和等级,只设置平行奖项的,统一换算成二等奖进行计分。

经选拔参加“研究生青年领袖训练营”等具有一年及以 上时间、且设置竞争和淘汰率的学生管理与服务培训及活动,计 12 分。类似其它活动的加分,由学院奖助优评审小组审定。

d.在学院院级、校级、省级或国家级文体活动(包括文娱和体育)参加表演、主持或竞赛的,分别加 4 分,6 分,8 分( 各类文体活动,一位同学在一个评奖时间段内的得分,50 分封顶)。文体活动的参与分与获奖分数不同时加分,即项目获奖后,不再计算活动参与分。

注:学院迎新晚会、元旦晚会属于院级,校迎新晚会属于校级;院运会属于院级,校运会属于校级。

参与学院的篮球队、乒乓球队,以上报参赛的名单为准, 参赛的可加参与分。啦啦操队以实际表演人员为准计参与分。

e.在学校或学院刊物、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表非学术类文章和新闻稿,每篇加10 分,编辑或者记者发表 3 篇以上,方可加分(100 分封顶);

f.受学院邀请作为活动的嘉宾(如新生传帮带活动)加 5分/次,参与多次者累计封顶 50 分;

g.研究生在校期间担任经学校社团联合会正规注册的、校团委备案的学生社团主要干部,具体加分规则如下:

 


会长

副会长

部长

干事

校级

30 分

20 分

10 分

5 分

院级

15 分

10 分

5 分

3 分

注:同时兼任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职务的,取其最高分一种计分,不能重复计分。

 注:担任兼职班主任,参照社团部长标准加分;担任兼职班主任协会主席,参照社团会长标准加分。

(5) 科研团队及导师评价

积极组织或参与科研团队及导师各类科研活动和课题实践者、对导师团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经由科研团队及导师评价认定,并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评定后酌情加分,每个科研团队评定的优秀等级学生数,不能超过团队同一届学生人数的40%。

评定等级

及格

分数

90-100 分

80-89 分

70-79 分

60-69 分

(三) 具体评审流程

1.个人申请

由研究生本人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向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学院初评

⑴ 学院研究生会将组织研究生会干部、各年级班干部、研究生党支部支委、各年级学生代表成立研究生评优工作小组,负责根据本细则对研究生的个人申请材料做好初审和汇总等基础性工作;

⑵ 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委员会成员,对经研 究生评审小组审议的参评材料进行评审,评审过程中充分尊重本单位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平等原则、回避原则、公正原则和保密原则。

学院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和投票,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对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相关材料和汇总表上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

3.学校评审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提交的评审结果进行审定, 审定结果及公示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

4.申诉处理

如果研究生对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如仍有异议可在全校公示期间,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五、学业奖学金的发放与管理

(一)学校对获奖研究生予以表彰,并将获奖研究生将获得学业奖学金的情况记入其学籍档案。

(二)学校将学业奖学金按奖励标准发放给获奖研究生。

(三)退学的研究生须退回已领取的部分学业奖学金,具 体退费原则按学期计算,一学年在校学习不足一学期者,退回一半奖学金;一学年在校学习超过一学期者,则不用退回奖学金。

六、附则

(一)对于在学业奖学金评奖中违反诚信原则、弄虚作假、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个人,取消其评奖资格,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二)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入学的研究生适用本办法,施行前入学的研究生沿用《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华师〔2014〕141 号)中的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软件学院之前制定的配套实施细则,至2023年8月31日止。

(三)本评选细则由软件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国内外学术刊物等级加分表

期刊等级类别

加分

SCI收录(中科院一区)

292分

SCI收录(中科院二区)、CCF推荐的A类国际学术会议

196分

SCI收录(影响因子1.0以上)、CCF推荐的B类国际学术会议

144分

SCI收录(影响因子1.0以下)或者EI收录、CCF中文核心A类、CCF推荐的C类国际学术会议

96分

CSCD核心库、CCF中文核心B类、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48分

CSCD扩展库、CCF中文核心C类

32分

其他省级学术刊物(省级主管或主办单位负责的期刊)

8分


注:若同一期刊属于多个类别,按最高类别进行计算;其他省级学术刊物的数量最多奖励1篇。在中科院《国际期刊预警名单》中的期刊发表论文,不纳入加分范围。具体参见附件2-7。

附件2: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列表

附件3: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中文科技期刊目录

附件4: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自然科学卷)

附件5: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附件6:中科院《国际期刊预警名单》

附件7:中国计算机学会(CCF)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

对于上述附件期刊,以计算奖励加分当年的最新版本为准。其中,SCI期刊的分区,以具备检索资质的机构开具的收录证明为准。

华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研工办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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